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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电子商务] 电子商务法出来了,不能刷DAN,不能威胁差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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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2-20 09:5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面对日益泛滥和专业化的**现象,正在修订的电子商务法拟加强对此管理。


12月19日,提请十届全国**【请不要乱说话,词语被禁止】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初审的电子商务法草案提出,不得以虚构交易、删除不利评价、有偿或者以其他条件换取有利评价等形式,为自己或者他人提升商业信誉。

草案还规定,不得以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他人商业信誉,也不得篡改或者选择性披露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信用评价记录。

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上购物,给电子商务经营者差评,买家遭报复的情形屡见报道。据中国江西网报道,2016年以来,网购差评遭报复的相关新闻报道全国有4100余条。报复的方式不仅有打骚扰电话,甚至还有提刀上门砍人。

针对上述问题,草案规定,从事电子商务活动,不得骚扰或者威胁交易双方,迫使其违背意愿作出、修改、删除商品或者服务评价。

此外,草案还规定从事电子商务活动,不得发布不实信用评价信息,不得实施其他违反法律规定以及客观、公正、合理原则的信用评价行为。

在法律责任一章,草案还规定,违反上述系列规定,损害电子商务信用评价的,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责令停业整顿,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吊销营业执照,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“不论**、刷信誉,还是删除差评,均会会扰乱市场秩序,如果这样的现象大量存在,就会使得一些不法商家,通过上述不法行为,提高自己的信誉和评价,以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,来获取更多利益,这就会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,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。”北京华讯律所主任张韬曾参与草案相关工作,他说,无论是从维护市场秩序的角度,还是从维护消费者权益角度,都有必要对这些不良行为进行规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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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2-21 14:36 | 显示全部楼层
有的项目搞几天才赚十几块钱,真没意思啊  我最近做的一个项目t.cn/RcFR3IA 说实话,这个目是唯一让我1天赚到300以上的,大家有好项目也相互分享下呗!




收款截图: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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