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兼职微商不应该是教师的选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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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1-15 10:0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对于在朋友圈刷屏的微商货源信息,很多人都会默默“屏蔽之”。但近来,不少家长却表示左右为难、“下不了手”,因为刷屏的不是别人,正是孩子的幼儿园老师。买不买?买多少?很多家长陷入了尴尬,有的还怀疑因为没有“帮衬”老师,孩子在学校受到冷落。(据2016年11月10日报)
  在互联网+时代,微商经济成为分享经济重要表现形式之一,然而朋友圈刷屏却给人们的正常交流造成了莫大的困扰。苦恼于半小时刷不出一条“正常状态”,很多人选择默默地屏蔽。但是当教师与微商的身份同时出现时,家长们不但不会果断屏蔽,还会想方设法“宣传”、“照顾”老师的“生意”。
  “师者,传道授业解惑也”。无论是出于经济原因还是热衷于利用碎片化的时间实现更多的价值,通过微商平台来创业都不应是人民教师该追求的。每一个家长都乐于进入班级微信群来了解孩子在学校的动态,以方便快捷的方式和老师更多的沟通交流。班级微信群承载的是每一位家长甚至每一个家庭的关注与期望,不是商业交流的广告区,更不是微商老师的销售来源渠道。众所周知,从选货、宣传到发货,微商的“业务”相当烦琐,即便将其作为副业也需要耗费不少的时间与精力,试问,倘若教师“专注于”微商领域的发展,那还会有多少时间和精力来“传道授业”呢?
  虽然并没有法律规定对于此类现象有所限制,若以利用空闲时间发挥个人爱好为由似乎也是合理的,但教师和微商身份的重合,本身就隐藏着一股不公平交易的“气味”。人情社会里,哪一个家长不愿意自己的孩子多得到老师的照顾,又怎会因为眼前的“小钱”而让孩子受“冷落”。
  教师微商现象弊大于利,理应得到有关部门的认真对待。学校也不应放任教师在“生意场”风生水起,进行必要的引导和干预是毋庸置疑的。当然,教师也需不断提高自身多方面的修行,教育能力、自身学识、博大胸怀和健全人格都是必不可少的。试问倘若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育人工作,又怎会有精力来经营微商?
  “十年树木,百年树人”。教育是国之大计,兼职微商不应是教师的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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